標題
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張文淵
日期起迄
2024-06-24 00:00
~
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24 08:40:37
訊息內容
376470000A_1130226079_ATTACH1.pdf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1130001761號函辦理。
二、
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
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本校學生作品請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