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2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受理申請(113年3月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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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張福財 |
| 日期起迄 | 2024-02-02 00:00~2024-03-0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02 10:37:45 |
| 訊息內容 |
112學年第 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作業,請符合申請同仁於113年3月 1日(星期五) 前繳交申請表件。 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子女就讀國小一年級或首次於本校申請者,請附「戶口名簿」確認親子關係 (二)申請文件:除國中、國小無須繳驗證件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簽名。 (三)子女教育補助費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減免補助方案(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免學費方案) 僅能擇優請領,不得重複請領。 (四) 112-2學期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7,500元(每學期)、高中全面免學費等措施,基於政府學雜費補助不重複請領原則,學生若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之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學雜費補助。 (五)為配合縣府期程請於期限內申請完成,倘若因註冊情形較晚未及於期限內申請者,請務必提前告知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