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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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註冊組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9-04 00:00~2026-09-11 23:50 更新時間: 2026-09-07 12:36:03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本會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二、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本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 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四、符合上述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者,請依辦法第5點申請方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寄交本會申請(免備文)。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本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 五、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 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但補助、捐贈者或受獎助、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不公開之。...」辦理。 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5年9月10日起至115年10月10日前依限提出申請 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