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和美國小115 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徵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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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8-19 00:00~2026-08-2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8-19 14:37:59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和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8月3日第11507061號公告辦理。 二、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時止。 三、報名方式: 限現場親自報名。 四、報名費: 免收報名費。 五、報名地點:
六、甄試日期及地點: 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11時00分時於彰化縣和美鎮和美國民小學輔導室報到。 七、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教師助理員1名及特教學生助理員1名,各備取1名。
自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依縣府經費補助聘用、分期簽約,每期僱用期滿,視考核結果及縣府政策與預算審酌是否續僱,未經本校同意續約時應視同解約。(配合本縣及本校115學年度行事曆上班,寒暑假除支援縣府工作外不支薪);如經費來源消失,則無條件解聘。
(四)僱用報酬:由甲方按時薪支給酬金新臺幣每小時196元(以實際簽約內容為準,如遇政府公告調整基本時薪,則依政府公告為準)。 (五)在僱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完成本契約所訂工作內容與標準,暨受甲方工作上之指派調遣,其工作方法及差假勤惰管理應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上述有關規定,甲方得隨時解僱,並得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 八、應徵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具愛心、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忱;如有特教實務經驗、或參加彰化縣政府辦理之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持有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證照或保母人員證照者尤佳。 (二)具有本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無犯罪紀錄者。 九、應繳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十、甄選方式:面試
十一、錄取通告: (一)日期: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二)方式:錄取公告以本校公佈欄公告者為準,本校網站公告為輔,應試者可上網查詢,不得以不接獲通知為由提出任何異議。 十二、錄取人員報到日期及地點: (一)甄試正取者,應於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學經歷證件正本、私章,親自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論並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3個月(自榜示之日起算),未如期遞補者,取消備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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