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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賽分組: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縣內各國小一到四年級學生。 (二)國小高年級組:縣內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三)國中組:縣內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四)高中職組:縣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二、作品規格:決賽規格與初賽相同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宣紙四開(長約 70 公分,寬約 35 公分)。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宣紙對開(長約 140 公分,寬約 35 公分)。
三、比賽方式: (一)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 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請於2月24日(二)前將作品送至教學組。 1.書寫內容:內容自選(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字體不拘,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筆畫重複描繪者不予鼓勵,款識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不須裱褙。 2.注意事項: (1)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避免影響決賽公正性,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2)本比賽不開放民間單位或個人報名,參賽者請洽學校承辦人,以學校為單位完成報名作業。 (3)成績公布:從各組初賽作品擇優錄取30人參加決賽每組錄取名額得視參選件數及作品程度略作增減,各組錄取名單於115年3月20日(五)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網站 https://newboe.chc.edu.tw/ 及芬園國小網站 https://www.fyps.chc.edu.tw/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方式,請於比賽前10分鐘報到,如遇天災等重大事件,經本府宣佈停止上課時,則延後一週比賽,不另行通知。 1.決賽日期:115年3月26日(四)。 2.比賽時間: (1) 第一場次: 高中職組 、 國中組 上午 8 時 30 分 至 10 時 。 (2) 第二場次: 國小 高 年級 組、 國小中低年級組 上午 10 時 30 分 至 11 時 30 分 。 3. 決賽地點:芬園國小活動中心(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四段27巷28號)。 4. 決賽題目:比賽當日由主辦單位當場公布。 5. 注意事項: (1) 現場書寫時不得翻閱字帖或其他參考資料,違者作品不列入評選。 (2) 比賽結束未準時交卷者比賽結束未準時交卷者,作品不列入評選。 (3) 書寫用具(筆、墨、墊布……等)自備,決賽用紙由承辦單位現場發給(規格如初賽規格)。 (4) 為響應環保,請攜帶環保杯,會場提供飲水機供參賽人員盛裝飲用。 (5) 如遇特殊情況,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做緊急處置。 6. 成績公布:決賽成績於115年4月8日(三)中午12時前公布於 (1)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網站:https://newboe.chc.edu.tw/ (2)芬園國小網站:https://www.fyps.chc.edu.tw/
*詳細訊息請見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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