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 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 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 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 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5-07-11 00:00~2025-07-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1 10:59:25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85B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案團體保險相關事項,業經教育部於114年7月4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45803685A號公告,並自114年8月1日生

 

效。
三、檢附公告影本及本案保單條款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