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臺北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協助轉知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學校之教師知悉,請查照轉知。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幹事兼人事管理員 王淑華
日期起迄
2023-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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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17 10:45:38
訊息內容
376470000A_1120091195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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