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請貴校依說明教導特殊教育學生及家長消費保護觀念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黃小玲
日期起迄 2022-02-08 00:00~2022-02-1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08 10:27:04
訊息內容
一、 依據111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7249A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請貴校確實於相關課程教導特殊教育學生下列事項:
(一) 消費保護觀念,如消費者保護法、不當勸誘行為保護機制、個人貸款及信用卡控管知能。
(二) 工作場域與工作內容有關民法契約、消費者保護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
三、 請貴校於親職教育或家長座談會將上開事項納入宣導重點,以保護特殊教育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