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心理評量小組專業證照分級制度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1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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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黃小玲
日期起迄 2022-01-25 00:00~2022-02-0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25 17:49:38
訊息內容
檢送「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心理評量小組專業證照分級制度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