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裁罰基準」,並自110年12月6日生效
訊息分類 輔導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黃小玲
日期起迄 2021-12-24 00:00~2021-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24 15:59:54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0年12月6日府社保護字第1100441344號函辦理。
二、 檢附「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裁罰基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