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更正:彰化縣政府110年12月3日府教特字第1100436597號函(諒達),說明二複選時間為111年5月14日,餘請依前函說明辦理
訊息分類
輔導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黃小玲
日期起迄
2021-12-24 00:00
~
2021-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12-24 15:50:2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0年12月3日府教特字第1100436597號函續辦。
二、
旨揭函文說明二之複選時間誤繕為110年5月14日,更正為「11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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