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高階課程研習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08 00:00~2026-01-23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08 15:11:52
訊息內容
一、 為培養校園性別事件行政處置、調查與輔導人員專業知能,爰辦理本案培訓高階課程。
二、 研習日期及地點:115年1月21日(星期三)至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假田尾國中視聽教室辦理。
三、 參加對象錄取優先順序:
(一) 已通過111年度以後本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課程資格之教師。
(二) 111年度以後取得高階資格者,請回流高階培訓課程或參加相關案例研討會,以保留人才庫資格。
(三) 110年度以前取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高階資格者,若持續每兩年至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報名本次課程,若無每兩年至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先回流進階課程。
(四) 110年度以前取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資格者,若持續每兩年至少調查 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得報名本次課程,若無每兩年至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先回流進階課程。
(五) 本研習名額共40名,欲報名參加者,必須是由各校指定報名(至多2名),非學校指定參加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 報名方式:於115年1月17日(星期五)前上傳報名學校校長核章之報名表與進階培訓合格證書資料(網址如下: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d4v_QVmtLD5ee0brC33kYV-XlQB3FzHU_mGOf7Y7G7k/edit),並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五、 參加人員請核准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23小時,全程參加本研習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甲、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乙、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丙、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最高採計18小時。
六、 參加人員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須依講師規定報告作業外,亦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若未依規定簽到退等違反研習注意事項者,則不發給培訓證書。
七、 本案聯絡人:田尾國中輔導主任邱秀碧,電話:04-8832174分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