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6月9日召開本縣114年度鑑定評估人員培訓研習實施計畫第2次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旨揭系列研習共7場次,日期、時間及主題課程如下,每場次全程研習完畢,本府同意覈實核予各場次研習時數3小時。 |
| (一) |
【V1場次】適應行為評量實務,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50分。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
| (二) |
【V2場次】智力評量實務,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3時50分。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
| (三) |
【V3場次】認知障礙學生篩選與鑑定、個案實例介紹,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50分。地點:彰化縣立體育館(彰化縣彰化市建興路1號)。 |
| (四) |
【V4場次】測驗結果解釋與應用,114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3時50分。地點:彰化縣立體育館(彰化縣彰化市建興路1號)。 |
| (五) |
【V5場次】心理評量及測驗基本概論,114年7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0分。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
| (六) |
【V6場次】學科能力評量實務,1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50分。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
| (七) |
【V7場次】身心障礙鑑定辦法與流程,114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3時50分。地點: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
| 三、 |
請貴校依研習計畫指派貴屬人員參加,並惠予指派人員公(差)假登記。 |
| 四、 |
本縣特殊教育教師應依規定完成培訓,以取得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具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欲晉級區級鑑定評估人員之教師,亦應完成相關鑑定專業科目時數。請各校務必推派有增能需求之教師參與本課程研習。 |
| 五、 |
「V7場次:身心障礙鑑定辦法與流程」與11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之「新修訂之身心障礙鑑定辦法與流程」及113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與流程」研習內容相同,已研習過之教師,毋須重複報名。 |
| 六、 |
教師參與研習者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項下報名,本府保有對報名學員資格篩選及控管各校參與人數之權力,並請留存正確之電子信箱及自行留意錄取與否。 |
| (一) |
泰和國小特教資源中心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校內不接受入校停車,請於周邊另尋合法停車位(建國路橋下每日最高60元);參與研習教師請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汽車共乘、機車或MOOVO系統,參加研習。 |
| 八、 |
研習聯絡人:本縣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江芷儀老師,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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