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5年4月15日府綠用字第1150144458號辦理。
二、輔助資格為:國中、國小身心障礙學生或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兒童保護、兒童早療、經濟輔助)
1.名額限制:學校薦舉不限名額,全縣總計補助 96 戶
2.補助品項:電燈、微波爐、電扇(以舊換新)
3.審查方式:依據學校回覆表單,彰師大將派員至學生家中訪視電器使用情況,決定是否給予補助。
三、本輔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不限定名額。
四、請洽特教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