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處114年11月6日發布之編號11410758號行政公告賡續辦理。
二、關於複審日期,如各校因重大活動致無法參與,請於11月14日星期五前主動來電通知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以利後續活動安排,避免影響學生參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