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請落實教導身心障礙學童借用輔具之使用與保養,建立融合教育教育之友善學習環境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8-12 00:00~2025-12-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12 13:53:12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2705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8條規定略以,學校及幼兒園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之教育需求,提供教育及運動輔具等支持服務。 |
| 三、 |
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即時及正確使用輔具,請務必於專業人員到校期間確認輔具正確使用方法與清潔保養知能,若需輔具諮詢服務請電洽特教資源中心04-7273173(肢障輔具:蕭淑華治療師分機326;溝通輔具:許美茹治療師分機328;聽障輔具:王玉屏聽力師分機322;視障輔具:孫嘉伶治療師分機324) |
| 四、 |
為避免一般學生因不了解身心障礙學生配備輔具的重要性,或有歧視之情形,請貴校強化融合教育之宣導,增進一般生認識各障別之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具對其學習重要性,建立融和友善的校園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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