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宣導: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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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7-17 00:00~2025-09-2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7 10:16:30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各級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4 條。
二、彰化縣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積極推廣《兒童權利公約》CRC,落實 CRC 之精神,增進學校教育人員行使職權時,應符合 CRC 有關兒少權利保障之規定,積極籌劃、推動及執行 CRC 規定事項,以提升教育人員認知與教育訓練,全面落實兒少權利之保障。
二、以符應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所規範之範疇,並以四大原則為核心,規劃相應活動或教材,系統性的帶領教育人員討論及認識四大原則(禁止歧視原則、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表意權)以及結論性意見中涉及之點次。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辦理單位:彰化縣政府及轄屬各級學校
肆、實施內容
一、推動教育人員 CRC 知能訓練,辦理全縣教師增能研習。
二、各校辦理校內兒童權利公約增能研習。
三、兒童權利公約議題融入課程設計,研發教材與教案。
四、製作相關文宣用品供全縣學校活動、課程宣導使用。
伍、預期效益
一、整合推動 CRC 相關資源,協助各級學校規劃推動 CRC,以促進民
主深化,落實對於兒童之相互尊重重、包容與關懷精神。
二、透過教育訓練及認知提升活動,提升教育人員對於 CRC 理念與知能,以使 CRC 精神意涵,有效促進兒少在家庭、學校及社區的參與。
三、藉由 CRC 觀念之宣導,與國際接軌,實踐世界公民的責任,並提升國家整體競爭之軟實力。
陸、 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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