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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4年度特教合格教師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簡章更新修正,歡迎有興趣教師查閱。(特教組)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5-08 00:00~2025-05-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08 15:15:28 |
| 訊息內容 |
- 選送教師資格:(四項符合其一者,以現職特教合格老師為優先錄取)
(一)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二)公私立國小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 (三)師資培育機構之在學視障類公費生。 (四)國立直轄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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