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立大竹國民小學 114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獎勵縣市政府聘用運動教練試辦計畫甄選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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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 | ||||||||||||||||||||
| 公告單位 | 學務主任 | ||||||||||||||||||||
| 日期起迄 | 2025-03-04 00:00~2025-03-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04 06:41:14 | ||||||||||||||||||||
| 訊息內容 |
簡章下載處 (一) 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與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如上表,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本校體育組 電話:(04)7381436轉251。 (四)報名應繳交證件(備正本及A4影本1份): 1.報名表(如附件1)。 2.黏貼證件資料表(如附件2)。 3.報考甄選證(如附件3) 4.學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依本簡章三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專任運動教練證…等)。 註1:以上證明文件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收A4影本1份備查。 註2:取得甄選證,始完成報名手續。 註3:上述應檢附之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註4:報名資格請自行參閱本簡章三,並由報名人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並先自行 檢核,工作人員辦理書面審查,未符資格者,即不得參加甄試,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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