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年寒假經濟弱勢學生「幸福餐券」使用說明
訊息分類 學務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1-10 00:00~2025-0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0 22:56:40
訊息內容

一、相關事項請參閱以下說明及附件內容(家長手冊注意事項領餐流程領餐金額)。如有疑問請洽訓育組7381436*210。

二、114年寒假幸福餐券辦理期程:

    國小1-6年級:114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止。

三、領餐商品限制:

    1、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2、不得兌換食物以外之商品:酒、遊戲點數。

    3、不得兌換含糖飲料:汽水、奶茶。

    4、不得兌換咖啡因飲品:咖啡、茶。

  • 系統設定:

    1、限當日領餐(當日23:59前領取完畢),超過時限,沒有補領機制。

    2、於超商靠卡感應產製小白單後,若未於期限內完成兌換,不補發兌餐。

    4、兌換交易完成後,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五、各大超商與楓康超市領取方式與使用規則(如附件)

六、若有遺失卡片的同學改以手輸卡號加學號的方式先行領餐(請將卡號、學號先填寫於聯絡簿中),待寒假結束後再依以下(七)步驟執行。

七、彰化縣學生卡停卡/申辦/查詢系統 https://eschool.chc.edu.tw/web-card_fill/

    數位學生證申請參考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u7OywvsQ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