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自113年8月26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9-10 00:00~2024-09-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10 15:23:06
訊息內容

有關本府及所屬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相關通報作業,請依本府112年9月28日府人考字第1120389463號函(諒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