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學期第二階段成績評量監考表
訊息分類 教務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6-19 00:00~2024-06-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19 13:23:13
訊息內容

彰化市大竹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階段成績評量監考人員分配表

全年級總班級數:7【二、三、五年級】

班級

1班

2班

3班

4班

5班

6班

7班

監考老師

3班教師

4班教師

5班教師

6班教師

7班教師

1班教師

2班教師

 

全年級總班級數:6【四、六年級】

班級

1班

2班

3班

4班

5班

6班

監考老師

3班教師

4班教師

5班教師

6班教師

1班教師

2班教師

 

全年級總班級數:5【一年級】

班級

1班

2班

3班

4班

5班

監考老師

3班教師

4班教師

5班教師

1班教師

2班教師

 

說明:

  • 監考老師為當節任教於排定班級之任課老師,每階段評量監考人員視情況調整。
  • 領取考卷:請命題老師於當節考試前五分鐘至教務處指定地點領取所有考卷,各班監考老師請提前三分鐘至各年級統一地點領取考卷。
  • 監考注意事項:
    • 檢查環境:發卷前應令學生將課本作業收放桌內,以免作弊。
    • 檢查人數:核對學生實到人數,收回餘卷。
    • 檢查試卷:命題教師於試題繕後詳細核對並請同學年老師審稿,以免製卷有誤,如校對時發覺有誤,應即更正。學生考試前試題請教師再複閱,有錯誤即轉知監考教師囑學生更正。考試中如考題有疑問則暫不處理,統一由命題老師事後補救。
    • 發放試卷:監考教師不得辦理其他事務或離開考場,應注視全班學生,以免學生有舞弊之機會。
    • 考試監考:考試時,學生不得左顧右盼,或向其他同學借文具。學生發覺試卷有誤或印製不清,先舉手發問,監試教師明示。
    • 繳交考卷:下課鐘響後【同學年如有延長時間,應由命題教師統一】,所有未做完之學生,應令其立刻停做,親自收卷或令每排最後學生代為收卷。
    • 如遇學生犯規時,應即時處理並向教務處(分機203、204、205)反應。
    • 監考人員如因事不能監考時,應事前自行商妥同仁代理,並通知教學組。
  • 本注意事項,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