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市大竹國小113學年度第一次兼任、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訊息分類 教務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6-14 00:00~2024-06-2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14 13:47:32
訊息內容

壹、依據:

    一、教師法及施行細則。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甄選類別專長項目:(若排課後無該項兼任、代課缺額時,符合資格者將依正、備取資格順序列冊候用)

類  別

項  目

備  註

薪  津

兼任、代課教師

(本校員額控管缺、代課缺等)

1.閩南語專長代課教師-需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認證通過

2. 英語專長代課教師

3. 自然與生活科技專長代課教師

4.社會專長代課教師

5.音樂專長代課教師

6.體育專長代課教師

7.越南語專長代課教師

8.印尼語專長代課教師

9.其他

相關科系優先

錄取名額視排課節數

錄取名額視縣府核定節數

目前預估總節數179節

以下可協調上課時間:

越南語4節

印尼語3節

卡群布農語1節

郡群布農語1節

巒群布農語1節

泰雅語2節(隔周上課)

台灣手語4節

每節鐘點費336元

叁、報名條件及資格:

    ㄧ、報名條件: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一)第一階段:具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第二階段:(前一階段不足額始辦理)具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階段:(前一階段不足額始辦理)具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第三階段後各階段:(前一階段不足額始辦理)具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或具有教學支援證書者。

        (四)兼任、代課教師除了上述資格者外,以本科系、輔系、相關科系畢業者、取得相關證照或持有相關專長獲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各項比賽得獎紀錄者依序優先聘用。

肆、報名注意事項:(分類報名,分別錄取)

或彰化縣國小暨附幼教師介聘天地 ( http://sfs.chc.edu.tw/boe/) 首頁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使用A4白色普通影印紙列印,並請勿任意變更格式及內容。(簡章及報名表不另行販售)

   二、報名資格:(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留意本校公告)

      (一)第一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二)第二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階段適用:持有國小階段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一般大學畢業領有證書者。

三、報名(本甄選分階段報名,請注意本校公告: 報名所需繳驗證件,請詳閱甄選報名表

  (一)各階段報名及甄選日期時間及順序如下:

  1. 第一階段報名:113年6月1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0時。如無上述人員報名或錄取人數不足時,將於每階段放榜後於本 校網站公告辦理下階段報名。
  2. 第二階段報名:113年6月18日上午8時至10時。
  3. 第三階段報名:113年6月19日上午8時至10時。

     (二)是否辦理第二階段報名、第三階段報名,如前三階段仍無足額錄取,繼續辦理相關程

序(含教學支援人員)至招考滿額為止,相關訊息請逕至本校網站查詢。

  (三)地點:彰化縣彰化市大竹國小(詳細地點以網路公告訊息為主)教務處。

(彰化市彰南路二段164巷41號 電話:04-7381436分機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