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報告:各位同仁好,教育部來函請各機關依「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附錄1)辦理,以維護校園安全,並保護個人隱私。
1.未來若有調閱監錄系統資料需求,將依下列方式辦理,步驟如下:(1)提出「監視器攝錄資料調閱申請單」(附錄2),逐級核章。(2)完成後,約調閱時間,事務組將派員陪同調閱監錄系統(校內人員僅得調閱,不得複製)。
相關辦法以及申請表件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