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校112學年度國語文競賽初賽辦法,請大家踴躍參加
訊息分類 教務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9-06 00:00~2023-09-1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06 09:12:34
訊息內容

 

彰化縣大竹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壹、依據:

  • 彰化縣國語文競賽辦法及本校行政會議。
  • 本校推動兒童閱讀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 奠定兒童國語文基礎,培養想像思考能力。
  • 增進學生表達思想及情意的能力,並提昇其自我表達、展示自我的能力。
  • 提供孩子表現才能的機會,並藉相互的觀摩與學習,提高學習興趣。

參、主辦單位:教務處

肆、比賽方式 :

  • 比賽時間、地點:預定如下,如有更動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彰化縣大竹國民小學校內國語文競賽比賽預定時間地點一覽表

編號

項目

年級

預定時間

地點

備註

1

國語朗讀

5

112.11

仁愛樓視聽教室

 

2

國語演說

5

112.11

仁愛樓視聽教室

全年級參加

3

書法

5

112.11

仁愛樓自然教室

 

4

作文

5

112.11

仁愛樓視聽教室

 

5

字音字形

5

112.11

仁愛樓視聽教室

 

6

閩南語演說

5

112.12

仁愛樓視聽教室

 

7

閩南語朗讀

5

113.01

仁愛樓視聽教室

全年級參加

8

國語演說

4

113.01

仁愛樓視聽教室

 

9

國語朗讀

4

113.01

活動中心

全年級參加

10

閩南語朗讀

4

112.12

仁愛樓視聽教室

 

11

書法

4

112.11

仁愛樓自然教室

 

12

作文

4

112.11

仁愛樓視聽教室

 

13

字音字形

4

112.11

仁愛樓視聽教室

 

14

國語說故事

3

113.01

仁愛樓視聽教室

全年級參加

15

國語說故事

2

113.01

活動中心

全年級參加

  • 比賽項目:
  • 五年級:國語朗讀、國語演說、書法、作文、字音字形、閩南語演說、閩南語朗讀
  • 四年級:國語朗讀、國語演說、閩南語朗讀、書法、作文、字音字形。
  • 三年級:國語說故事比賽
  • 二年級:國語說故事比賽
  • 比賽方式:
  • 國語演說:題目為:一句最鼓勵我的話、我的夢想、如何運用零碎時間、我心目中的巨人,選手出賽前10分鐘抽出一篇,由選手自行準備內容,時間為3~4分鐘。
  • 國語朗讀:題目內容由學校公告四年級三篇、五年級五篇,選手出賽前10分鐘抽出一篇,時間為3分鐘。
  • 作文:題目於當場公佈,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並請詳加標點符號。時間為40分鐘。
  • 書法:
    1. 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不得使用其它如自來水筆等)書寫楷書。
    2. 字體之大小7公分見方,共25字,時間為40分鐘。
  • 字音字形:字音50字、字形50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塗改不予計分。時間為10分鐘。
  • 閩南語演說:時間以3~4分鐘為限。由學校準備情境式圖案題目,由選手自行準備內容,選手出賽前10分鐘抽出一篇後依照所看到題目演說。
  • 閩南語朗讀:題目由學校準備,時間為3分鐘。題目將另行公布。
  • 國語說故事:不限題材,由選手自行準備,時間以3~4分鐘為限。
  • 評判標準
  • 演說:語音(聲、韻、調、語調)占45%、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10%。時間:一開口即計時,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扣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 朗讀:語音(發音及聲調,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占50%、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40%、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10%。
  • 作文:內容與結構占50%、邏輯與修辭占40%、書法與標點占10%。
  • 書法:
    1. 筆勢與功力占60%、整潔與美觀占40%。
    2. 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一字扣2分。
    3. 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書寫標準。
  • 字音字形: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評定優勝。
  • 閩南語演說:
    1. 語音(聲、韻、調、語調)占45%、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10%。
    2. 時間:一開口即計時,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扣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 國語說故事:
    1. 語音(聲、韻、調、語調)占45%、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45%、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10%。
    2. 時間:一開口即計時,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扣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 比賽號次:於比賽前由教務處抽籤。
  • 參加對象:
  • 朗讀、演說、說故事,請參與年級各班先行辦理初賽,並依初賽成績遴選1位同學參加決賽。
  • 作文、書法及字音字形,請參與年級各班先行辦理初賽,並依初賽成績遴選1至2位同學參加決賽。

伍、評審及獎勵:

  • 評審:評審委員由教務處遴聘教師經校長核可後擔任。
  • 獎勵:所有參加決賽選手均予以獎勵,並依各年級分別錄取入選、甲等、優等、特優(各若干人),各頒發獎狀乙紙。每位選手以參賽乙項為原則,為鼓勵更多人參賽,不得重複報名兩個項目以上。得獎選手結合本校榮譽制度給予獎勵。獲獎選手優先進入培訓選手,指導參加縣賽的本校老師得另外遴選優秀選手數名共同參與培訓,視培訓成績代表本校參加彰化縣分區國語文競賽。

陸、本實施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許碧娟         主任:張卜仁            校長:黃馭寰

 

彰化縣大竹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校內國語文競賽優先報名順序

 

 

編號

項目

年級

培訓順序

1

國語演說

5

1

2

作文

5

2

3

國語朗讀

5

3

4

書法

5

4

5

字音字形

5

5

6

閩南語演說

5

6

7

閩南語朗讀

5

7

8

國語演說

4

1

9

國語朗讀

4

2

10

作文

4

3

11

書法

4

4

12

字音字形

4

5

13

閩南語朗讀

4

6

14

國語說故事

3

1

15

國語說故事

2

1

 

  • 經各班初賽後提出選手參加,不得重複報名。
  • 各項報名使用雲端學務系統。
  • 選手分項目報名,入選培訓隊的選手不得參加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