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縣府公告:有關學校班級冷氣使用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總務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6-17 00:00~2023-06-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6-17 08:11:48
訊息內容

一、有鑑於夏日炎熱,各校依據本府「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訂定各校冷氣使用規定外,請加強向各老師宣導,

1.請各校宣導勿過度限縮冷氣開啟時間,及避免向學生傳遞不得開啟冷氣之訊息,應考量在舒適節能併行下開啟冷氣,並宜洽適當時機場合與家長宣導班級共識,落實能源教育。

2.班級管理上不得以剝奪學生使用冷氣為手段作為懲處方式,以免衍生家長疑義及投訴。

二、本府以112年6月9日府教國字第 1120223774 號函修正「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請各校再次檢視校內規定,其中第三點開啟冷氣時機規定,尚有學校訂定超過29度才得開啟冷氣規定,與本府規定不符;第五之二點遺失卡片之餘額應返還規定,尚有學校明定不歸還者,亦請修正;第十一點規定,5、6、9、10月為補助電費設算基準,尚有學校明文規定非前開月份之「學生作息時間」開啟冷氣得予收費,亦請修正。其餘規定請各校再行檢視修正,並請上傳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k2Ffy2zW0iAh5QutBBaQALezJxMmREw    名稱''11206修正''之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