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取得107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教師,依「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展延申請流程」,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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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總務 |
| 公告單位 | 總務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3-03-20 00:00~2023-03-2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0 16:54:23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1044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以協助學校執行職安法規定3小時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教育部業已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提供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種子師資,以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目標。 三、依據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之注意事項5:「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 四、旨揭流程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種子師資文件」。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話:03-2654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