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學校教師於寒暑假出國,須報經學校核准後始准出國;兼行政人員須於請假單上註明前往國家及原因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1-01-03 00:00~2100-09-20 00:00 更新時間: 2011-01-03 13:48:55
訊息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