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關於擬參選人於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前,公務人員得否為其公開站台、遊行或拜票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0-12-16 00:00~2100-09-02 00:00 更新時間: 2010-12-16 14:54:38
訊息內容 本案經提本(99)年11月2日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以下簡稱中立法)諮詢小組第2次會議討論,並獲致決議
如下:考量擬參選人於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前,尚非中立法
第9條第1項第6款所稱之公職候選人,以及如依同項第7款
規定,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限制,恐有擴張該條限
制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或行為之範圍,因此,擬參選人
於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前,公務人員為其公開站台、遊行或
拜票之行為,原則上不受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之限制
,惟仍以儘量避免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