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115學年度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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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幼兒園 |
| 公告單位 | 幼兒園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3-31 00:00~2026-04-1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3-31 12:38:02 |
| 訊息內容 |
招生年齡: 三足歲:民國111年9月2日至民國112年9月1日出生者。 四足歲:民國110年9月2日至民國111年9月1日出生者。 五足歲:民國109年9月2日至民國110年9月1日出生者。 招生方式: (一)直升入園:已就讀各園之二至四足歲幼兒,可直升原園。 (二)優先入園:凡符合下列資格之幼兒,應免抽籤優先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就讀,如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應採抽籤方式決定之。 1、第一順位: (1)身心障礙幼兒。 (2)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3)原住民幼兒。 (4)低收入戶幼兒。 (5)中低收入戶幼兒。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7)持有本縣鑑輔會核發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2、第二順位: (1)三名(含)以上之幼兒家庭。 (2)所屬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子女。 (3)現役軍人子女。 3、第三順位: (1)兄姊弟妹已於同一幼兒園就讀且非招生作業進行之當學年度畢業者。 (2)兄姊弟妹已就讀該幼兒園登記立案場地所有權學校且非招生作業進行之當學年度畢業者。 (3)兄姊弟妹將於招生作業進行之次一學年度就讀該幼兒園登記立案場地所有權學校者。 (三)一般入園:非屬直升入園及優先入園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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