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不可於請假或辦理留職停職期間,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公開站台、遊行或拜票等行為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10-21 00:00~2099-07-08 00:00 更新時間: 2009-10-21 08:43:21
訊息內容 公務人員之配偶或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公務人員不得於請假或辦理留職停職期間,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公開站台、遊行或拜票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