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員上班時間應盡職負責,忠心努力,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10-14 00:00~2099-07-01 00:00 更新時間: 2009-10-14 15:32:19
訊息內容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98年10月9日府人二字第0980242750號函辦理。
二、據邇來媒體報導略以,有少數公務員於上班時間從事網路遊戲,影響為民服務品質;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行政效能,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利用電腦網路設備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做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