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宣導資料1份。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1-13 00:00~2025-0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3 07:40:3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3年
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494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
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
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
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
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先行以電話通報教
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教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
員24小時輪勤,聯絡方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教育部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
真:(04)2330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