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65851號函辦理。二、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三、檢附「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