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補 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國立國民中小學現職專任教 師參與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報名費 案,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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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潘怡妏 |
日期起迄 | 2022-09-01 00:00~2022-09-0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01 09: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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