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於9月1日(三)歸還向學校借用的筆電或平板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蔡忠仁
日期起迄 2021-08-28 00:00~2021-09-04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8 15:36:54
訊息內容

向學校借用的筆電或平板,請務必於9月1日(三)照原包裝方式交回【教務處】辦公室,學校將在收齊後整理並儘速歸還縣網中心和彰興國中。請務必如期歸還,只要有人沒有歸還,學校便無法歸還給借出的單位。

為了保護個人資料安全,借用的設備要歸還前,請記得將所有的帳號登出刪除個人瀏覽紀錄儲存的密碼檔案資源回收筒請一併清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