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卡拉OK比賽(補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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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08-10-27 00:00~2009-10-27 00:00 更新時間: 2008-10-27 13:54:19 |
| 訊息內容 |
***補充編號570公告----卡拉OK比賽(補充規定) 一、依旨揭比賽實施計畫略以,報名學生組、親子組人員,須檢附在學證明與戶口名簿。部分已報名人員尚未併繳上揭文件,請於本(97)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補寄至員東國民小學教務處。 二、無法於上述時限內繳寄者,請於97年11月15日(星期六)比賽當日,攜帶在學證明與戶口名簿供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