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武漢肺炎校園防疫措施
訊息分類 校長室
公告單位 校長 鄭玟玟
日期起迄 2020-01-30 00:00~2020-03-31 23:50 更新時間: 2020-01-30 18:26:39
訊息內容

彰化縣因應武漢肺炎,校園防疫措施

109/01/28

  彰化縣有鑑於全球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為在開學前及早做好準備,避免校園成為病毒傳播溫床,以守護縣內學童的健康,請學校配合採取以下措施:

一、強化個人衛生清潔: 師生勤洗手,全面備妥完整洗手設備及肥皂。

二、身體狀況自主管理學生在家自主性量測體溫,到校由各班協助紀錄,有發燒症狀者由學校再次量測確認。

三、防堵校外傳染漏洞家長、廠商、志工與訪客等,進出校園/園所,務必要求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之教職員及學生請務必配戴口罩。

四、患者轉介醫療院所: 學校如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轉介至醫療院所並告知T.O.C.C.。

五、避免群聚交叉感染: 各級學校應避免舉辦大型集會及團體活動,遇有必須辦理之情形,請務必安排於通風環境,減少在密閉空間進行,另幼兒園跨班團體活動先予暫停。

六、配合有關單位防疫: 學校應配合衛生、民政單位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必要時配合噴藥消毒。

七、疫區返臺隔離措施: 針對有出國史之教職員工及學生加強詢問T.O.C.C.(旅遊史Travel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 history 及群聚Cluster 情形)及落實病例通報,並務必依以下規定辦理:

1、赴湖北地區者(旅遊史),請務必確實居家檢疫14天,配合里長或里幹事每日追蹤1次。

2、赴中港澳地區(不含湖北地區)回國者,請落實自我健康觀察14天,外出請配戴口罩,每日早晚各量一次體溫。

八、彰化縣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調整防疫作為。

 

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109/01/29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另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有關上述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壹、防護措施
一、開學前

(一)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並由校(園)長/班主任(負責人)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

(二)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三)學校可利用簡訊、line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四)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學生在校期間

(一)請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二)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四)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五)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校。

(六)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七)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應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貳、健康管理措施

  109年1月26日前已入境之陸生及109年1月26日後經許可入境之陸生,其14日內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規定之第一、二、三類陸生進行管理,14日後以本建議及措施辦理。

一、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則需進行居家隔離14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二、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有湖北省(含武漢)旅遊史,需進行居家檢疫14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三、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如無湖北省(含武漢市)旅遊史的師生教職員,倘無相關症狀可以上班上課,但請避免不需要的外出,外出時應佩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四、學校出現確診個案

(一)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天。

(二)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五、請各直轄/縣市政府轉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加強健康自主管理。

參、各級學校/館(所)/園可依個別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項,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

肆、本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