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學校應辦理各項防治措施,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健康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護理師 許嘉琳
日期起迄 2019-09-16 00:00~2020-09-23 23:50 更新時間: 2019-09-16 09:52:36
訊息內容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相關資訊

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應辦理各項防治措施,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健康。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與提高警覺:

  1. 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口罩如有髒汙,應勤加更換;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2. 維持健康生活形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均衡飲食,提升自身免疫力。
  3. 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4.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
  5. 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6. 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相關資訊,強化對流感防治之了解。

二、學校應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 教室應維持適當通風,至少開一扇窗且窗縫至少一個拳頭寬、學生左右座距間至少有一個人寬。
  2. 學校應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3. 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配合進行疫情調查,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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