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國旅卡可購賣電動輔助自行車,惟不得再請領其他政府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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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08-07-01 00:00~2009-07-01 00:00 更新時間: 2008-07-01 09:42:22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6月20日局考字第0970013847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97年4月25日觀業字第097300085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公務人員休假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如該休假期間符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之相關規定,得核予休假補助費,惟不得再請領其他政府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