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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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午餐 |
公告單位 | 午餐秘書 陳玉嬋 |
日期起迄 | 2019-02-21 00:00~2019-02-25 00:00 更新時間: 2019-02-21 12:05:15 |
訊息內容 |
主旨:為加強防範非洲豬瘟等防疫措施,謹再籲請貴校向所屬教職員生持續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9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023830號函 辦理。 二、本年2月17日在臺就學陸生返臺入境遭農委會防檢局查獲違 規攜帶肉品而受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金,為避免此類情事 再次發生,請各校持續向所有教職員生加強宣導非洲豬瘟 防疫及處罰規定。 三、防範非洲豬瘟參考資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 資訊專區」(網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 php)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非洲豬瘟教育專區」 (網址:https://cpd.mo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