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本縣衛生局提醒時序進入秋冬,已到水痘好發季節,請貴校加強相關防治工作,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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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許嘉琳 |
日期起迄 | 2018-11-29 00:00~2019-03-01 00:00 更新時間: 2018-11-29 08:42:25 |
訊息內容 |
水痘病毒具高傳染力,學校機構因容納人數多、內部空間有限,致使人與人間接觸頻繁,如有水痘病例發生極易引起聚集,除影響機構運作及學生學習,更可能傳播至社區,對孕婦、嬰兒、免疫力低者等高風險族群造成嚴重危害,請貴校加強水痘防治工作,落實下列事項: (一)請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共用之玩具、遊樂設施、門把等要經常清潔,並保持室內清潔與通風,維持寬敞空間,避免室內人員過於擁擠。另應注意人員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有異常現象,應與教育、衛生等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 (二)若發現疑似水痘群聚時,應向本縣衛生局通報,並視情況考慮減少混班、共餐等共處之機會,以避免疫情跨班傳播。接觸者須進行健康監測,並可就醫評估是否需採用水痘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等暴露後預防措施。 (三)曾接種過水痘疫苗者仍可能感染水痘,發病後症狀較溫和輕微、病程較短,但仍有傳染力,因此進行群聚事件疫調時,必須注意此類病人,以免無法即時阻斷疫情。 (四)宣導水痘病人應佩戴口罩、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並請假在家休養,至全身所有水均結痂變乾,始得返回學校。休養期間,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儘量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捷運、公車等擁擠的大眾運輸工具,不得已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患有癌症、免疫功能低下、孕婦及嬰兒等族群,感染水痘後容易併發繼發性細菌感染、肺炎、腦炎等併發症及死亡,故應避免接觸水痘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