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請各位老師繳交個人參加補救教學研習之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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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黃子驥 |
日期起迄 | 2018-04-27 00:00~2018-05-11 00:00 更新時間: 2018-04-27 15:42:24 |
訊息內容 |
補救教學評鑑需要各位老師參加補救教學研習之紀錄,請各位老師參考以下方式列印並繳交個人參加補救教學研習之紀錄,若有補救教學師資證書也請影印一份繳交!在職教師需8hr補救教學專業研習證明或證書,代理教師需18hr研習證明或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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