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各位老師繳交個人參加補救教學研習之紀錄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黃子驥
日期起迄 2018-04-27 00:00~2018-05-11 00:00 更新時間: 2018-04-27 15:42:24
訊息內容

補救教學評鑑需要各位老師參加補救教學研習之紀錄,請各位老師參考以下方式列印並繳交個人參加補救教學研習之紀錄,若有補救教學師資證書也請影印一份繳交!在職教師需8hr補救教學專業研習證明或證書,代理教師需18hr研習證明或證書!

  1. 登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2. 按左側 個人研習紀錄
  3. 研習時段:請選擇依課程開始日期,並輸入從 2013/7/12013/11/1
    (可直接複製日期,大部分老師在此期間參加,若兩次研習中間間隔很多其他研習,可分別列印)
  4. 按下方 顯示研習紀錄報表
  5. 下載並打開PDF檔(預設密碼為個人身分證字號,字母大寫)
  6. 確認含有2筆各4小時補救教學研習紀錄(如 2013/7/? 及 2013/10/23)
  7. 列印研習紀錄表( 請於此2筆補救教學紀錄左方打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