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06年約聘僱人員結婚登記情形調查案,請於107年1月25日前填報資料,無則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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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周麗芳 |
日期起迄 | 2018-01-25 00:00~2018-02-01 00:00 更新時間: 2018-01-25 14:16:41 |
訊息內容 |
主旨:有關本府暨所屬機關106年約聘僱人員結婚登記情形調查案,請於107年1月25日前填報資料,無則免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070030981號書函辦理。 二、茲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於106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1日施行,其中聘僱人員婚假由8日修正為14日。為瞭解規定修正前聘僱人員結婚登記情形,爰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填報旨揭調查三、填報資料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4IMbY7SKH7rbnB8MbDbt_vLa9ZWi1ahun3wwwQoLHUhK-eg/viewform?usp=sf_link。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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