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貴縣(市)有意介聘至本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周麗芳
日期起迄
2017-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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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00:00
更新時間: 2017-04-20 13:43:08
訊息內容
說明:如貴縣(市)有意介聘至本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惠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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