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複參加公保及勞保者,已就同一保險事故領取給付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7-09-29 00:00~2008-09-28 00:00 更新時間: 2007-09-29 09:14:15
訊息內容 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重複參加公保及勞工保險者
,其於94年1月20日前,已就同一保險事故分別於
公保及勞保領取給付者,其公保之給付毋庸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