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學生才藝表演辦法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07-09-19 00:00~2097-06-05 00:00 更新時間: 2007-09-19 10:29:21
訊息內容 彰化市東芳國小學生才藝表演實施辦法
一、目的:1.培養學生勇於發表的能力
2.提供學生表演的舞台
3.藉由表演、相互觀摩學習
二、對象:本校學生(教職員工、社區家長表演也歡迎)
三、時間:週三升旗時間
四、地點:本校司令台(宏觀台)
五、表演項目:各種樂器表演、舞蹈、武術、說故事、
相聲…等均可。
六、實施方式:有意願者,請向訓育組長王添正老師報
名,再安排時間上台表演。
*備註:1.限於場地設施,欲演奏鋼琴者,請於兒童節才
藝表演時再提出。
2.請教師、家長鼓勵孩子踴躍報名,訓練孩子膽
量,也給孩子發表才藝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