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修正發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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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周麗芳 |
日期起迄 | 2015-06-10 00:00~2105-02-2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6-10 16:24:28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彰化縣政府依據教育部104年6月5日臺教人(二)字第1040067271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李璟倫專員(聯絡電話:02-7736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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