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生命教育繪本競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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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07-01-08 00:00~2007-04-09 00:00 更新時間: 2007-01-08 16:06:32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生命教育繪本競賽實施計劃 壹、依據 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諮詢委員會95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ㄧ、以故事(文字)、繪畫及生命體驗,分享生命教育經驗,落實生命教育全 面推廣意涵,並在靜謐的繪本世界中,綻放生命的光彩。 二、充實生命教育實施內涵,精進社會人文關懷與學生、家長自我實施能力。 三、融合社會教育境教資源,創新生命教育內容-以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 與環境為本。 参、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聯興國民小學 肆、辦理方式: ㄧ、國小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組以個人為參賽單位,親子組可由一位家 長與一位學生共同組成,各校參賽隊伍不限。 二、競賽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彰化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低年級學生 (二)國小中年級組:彰化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年級學生 (三)國小高年級組:彰化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四)親 子 組:彰化縣各國民小學學生及家長(需具直系親屬關係) 伍、辦理日期: 一、請各校彙整該校所有參賽作品於96年 3月 5日前將作品連同報名表(如 附件一)寄至或送至聯興國小教務處(彰化市牛埔里一心南街208號)。 二、評審地點:聯興國小圖書室 陸、競賽內容及範圍: 創作題目自訂,以生命教育之體驗為範疇,關懷生命,體現生命價值。 柒、作品規格及規定: ㄧ、限手工書 二、作品尺寸為 16 開,材質、形式、形狀、語言(國語文、鄉土語言、英 語等)不拘,亦可以完全以繪畫呈現,內頁至少6頁。 三、自由創作,參賽作品需具原創性,不得有抄襲、翻譯及改寫之情形,且 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出版者為限。 四、作品審查完畢後,得獎作品擇期公開展示、觀摩,其餘參賽作品由各校 自行領回。 五、得獎作品將製作為成果專輯提供本縣學校作為推動生命教育的參考。 捌、評分標準: ㄧ、創作內容:45%(含內容豐富性、具啟發性、是否動人、切題)。 二、繪畫技法:30%(含佈局構圖、色彩線條、畫面是否乾淨、清新)。 三、創意:25%。 玖、獎勵辦法 一、各組錄取第一名各一位,第二名各二位,第三名各三位,佳作若干。 二、各組前三名各頒發獎狀乙張、獎品乙份,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三、各組參賽者若為學校教師指導,另核發教師指導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四、各組第一名將代表彰化縣參加96年3月27日至96年4月13日舉行之 全國總決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