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預告~彰化映象—96年中小學學生創意寫作網頁大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07-01-04 00:00~2007-06-05 00:00 更新時間: 2007-01-05 07:38:00
訊息內容

彰化映象—96年中小學學生創意寫作網頁大賽

活動項目時間
公告96年1月
說明會96年1月 至 96 年3月
線上報名96年3月1日—96年4月15日止
作品上傳96年3月15日---96年4月30日止
作品評審96年5月10日前完成
頒獎典禮96年5月下旬(暫定)

(一)參賽資格:
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學生,以班級同學1-3人為一組報名參賽,並由學校教師1名擔任指導老師。

(二)參加組別:
1. 組別區分:
(1)國 中 組:國民中學學生參加。
(2)國小A組:國民小學全校班級數12班以上之學校學生參加。
(3)國小B組:國民小學全校班級數未達12班之學校學生參加。
2. 各校參賽人數:
(1)國民中學以及國民小學18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參賽不同類別作品3件以上。
(2)國民小學未達18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參賽不同類別作品2件以上。

(三)競賽類別:
在我們生活週遭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與紀錄的生活故事,同學們可依下列分組,真實的紀錄屬於彰化的、你我的故事:

  1. 社區新視野
    社區裡有許多人默默的付出、認真的生活,也許是個人、也許是社團,或是社區鄰居,他們讓你我的生活充滿朝氣與活力。也因此,生活環境不斷地建設與改善,無論是人文環境或硬體設施,因為有夢,讓大家努力營造、構築現代桃花源。社區周遭的人、事、物,平凡卻又真實,總是令人感動,請您趕快寫下發生在社區的蛻變與心情故事。
  2. 學校後花園
    學校裡充滿成長的記憶,最喜歡的師長、最傷腦筋的一堂課、學校的社團活動、下課聚會的秘密基地、班級群英傳、面對考試的日子……,這些學校裡不是童話的童話故事,穿梭在教室中、飄揚過操場邊,有歡笑、有汗水、有更多的夢想,是大夥兒一起努力編織的心事。趕快拿起筆和相機,成長的軌跡等待你的捕捉,剎那間的永恆。
  3. 旅遊素描簿
    彰化有許多值得一遊的地方,人文古蹟、自然生態、運動公園,在都會的繁華與鄉林的悠閒中漫步,總是,偷得浮生半日閒。和同學或家人一起悠遊彰化,流連忘返的情景,透過你的生花妙筆,定能讓人心生嚮往,假日何處去?就要來請教你這位旅遊小達人了!
  4. 網際學習通
    資訊科技的進步,提供給我們更多元的學習方式。運用電腦輔助學習,並透過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快捷便利的服務,讓我們資訊的獲得迅速,拓展我們寬廣的學習視野。在你學習過程中,有關使用電腦及網際網路的經驗、趣事,這些學習的心得故事,期待你提供出來與大家一起分享。
  5. 英語寫意區
    以上的主題你也可以用英語直接把它寫出來,將發生在這彰化平原上屬於你、我的真情故事,用英語寫作方式表達出來,讓外國的友人也能夠一起分享,真切的認識彰化陽光好故鄉,一起發現美麗新世界。體現彰化的活力與脈動,與世界接軌,國民外交小尖兵,就是你。

(四)競賽規定:
1. 參加同學以生活週遭的人、事、物為題材,擇定競賽類別,自訂題目,將親身體驗之情境與心得感想,以文章寫作方式描寫出來,再以網頁呈現方式編排繳交參賽。
2. 參加報名及作品繳交一律採線上作業,比賽網站平台目前尚未上線。
3.作品網頁除寫作文章外,請配合真實情境照片或人物及活動翦影,或是結合插畫美編設計、影音動畫等,藉以展現結合各學習領域技能、多元創意與科技融入之能力。
4. 寫作文章文體不限,可以是報導文章,或是抒情文、記敘文等,亦可輔以詩詞創作,國小組字數以800-1500字為限,國中組字數以1500-3000字為限。
5. 網頁製作須區分主題首頁及內容網頁,首頁設計應註明作品名稱、就讀學校、作者及指導老師姓名。上傳作品大小以2M為限。
6 .參賽同學擇定競賽類別報名,每位參賽同學各類別以報名1件作品為限,最多得報名參加2個類別。
7. 參加作品應掌握原創性,避免抄襲、仿作或代工。參賽學生得在老師指導下由同學討論、分工,文章撰寫、英語寫作、網頁編輯、相片拍攝或插畫、動畫製作等,均必須由學生親自完成。
8. 參賽同學應遵守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規定,作品內容若有違法情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取消參賽資格。
9. 參賽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基於教育推廣意涵,於本競賽平台及相關延伸活動中使用或印刷,作者不得異議。

(五)、評分標準:
1. 寫作表達能力: 50%。
2. 多元創意表現: 25%。
3. 網頁製作美編: 25%。

(六)、獎勵:
(一)各組各類別依參加件數及作品水準,分別錄取白金獎1名,金獎1-2名,銀獎1-3名,銅獎1-4名,佳作若干名;得獎學生頒發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二)各組各類別獲得白金、金獎、銀獎、銅獎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乙次,獲佳作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非編制內教師一律頒發獎狀)。

 

相關連結

http://erw.chc.edu.tw/document/UserFullDoc.php?serial=15398